近日,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在京開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與常委們預防癌症互動交流,並回答有關反腐的眾多問題。
  目前,我國反腐已進入一個新階段。有專家稱,香港特區及新加坡的反腐經驗有很大借鑒性意義。為此,京華時報記者梳理香港、新加坡反腐記憶體模組之路。
  新加坡、記憶體香港反腐進程
  新加坡
  限黑金政隨身碟治,為生存廉政
  新加SD記憶卡坡在上世紀50年代,貪污行為相當普遍。1959年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執政後,開始進行全面的基礎建設。新政府認為,政治領導必須廉潔,使黑金政治不存在,即“為了生存,必須廉政;為了發展,必須反貪”。因此,政治立法規定,任何人都不能搞秘密政治捐款,每個候選人在選民身上的錢不得超過3元。
  設立調查局,總理來掌管
  新加坡於1962年成立了貪污調查局,直屬總理公署,由總理直接負責。主要職責是接受和調查公眾人士對公共部門和非官方部門的投訴,對公務人員的舞弊和失儉行為進行調查,並對公共部門的運作和程序進行監測,設法把官員貪污舞弊行為的機會減至最低。
  法令效力強,適用範圍廣
  新加坡議會於1960年6月17日通過了一部強有力的反貪法律——《防止貪污法令》。後經六次修改補充,根據新情況不斷加以完善。
  該法令融刑法、刑訴法和部門組織法於一體,既有對什麼行為符合定罪的實體方面極其明細的規定,又有關於訴訟程序及證據規則等方面的相關具體規定。
  同時法令還賦予貪污調查局更大、更全面的調查權力,包括逮捕權、調查權、特別調查權、搜查權和扣押權,並加重對貪污行為的懲罰。防貪污令既適用於政府公務員,也適用於私人企業人員。
  新加坡近五年涉及貪污行為的500到600起案件,只有大約20%是公共機構雇員,大部分被調查者來自私人企業。
  1989年國會又通過了《不明財物充公法令》,許可政府凍結和沒收貪污嫌犯來源不明財物和資產,阻止嫌犯轉移贓物、贓款給第三人。
  48小時行動,3個月完成
  新加坡特別強調貪污調查局查案的行動效率。一旦決定調查的案件,須在委定查案官員後48小時內展開調查行動。除非案情複雜,需要更長時間調查,所有的貪污投訴必須在3個月完成調查。
  公眾忙投訴,數量已過千
  民眾的投訴和檢舉是新加坡和香港獲取反貪情報的重要來源。新加坡貪污舞弊資料主要來源於各類公眾投訴,自1997年到2001年,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每年接到大約800至1000起涉及貪污行為的投訴和檢舉。多數居民對此表示滿意。
  香港
  曾貪污成風,警界最嚴重
  香港對反腐敗的認識由來已久。
  20世紀70年代以前,香港貪污成風。特別是警界最嚴重,高層警官與黑社會勾結,貪贓枉法、中飽私囊現象比比皆是,不參與、不同流合污都很難。廉政公署有關人員形象地說:“當時貪污好似一輛行駛中的公共汽車,追不上,攔不住,上車才行。”
  工作三部曲,可獨立辦案
  1973年,一名涉嫌貪污且正在接受調查的總警司潛逃到英國匿居,引起市民憤慨。港督感到事態嚴重,經決定成立香港廉政公署。
  廉署工作主要分為3個部分,即調查、預防和教育。在調查、逮捕、扣押等方面,廉署享有較大權力,可獨立辦案,實踐效果比較好。
  結婚收彩禮,必須經批准
  香港政府為了使廉署嚴厲有效地打擊貪污行為,先後頒佈了3個特別法例,即《防止賄賂條例》、《廉政公署條例》、《防止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香港政府和絕大多數公共機構已清楚表明不批准雇員在公事上收受利益,因而,任何人士向政府雇員或公共機構提供任何利益都屬違法。
  為保持政府廉潔,條例更規定,政府雇員未得政府的准許,就算非因公事亦不能隨意接受利益。
  比如接受下屬贈送的結婚禮物也需要得到有關部門的特別許可,並有明確的數額限制。《廉政公署條例》授予廉署調查有關貪污行為的極大權力。比如凡獲得廉署專員授權的廉署人員,無需拘捕令而拘捕涉嫌者,進行審問;在調查時,有權直接調查涉案人員的銀行賬號;執行公務時,有權進入和搜查任何樓宇,不必講出什麼理由就可以中止任何官員的工作;必要時還可使用武力。
  工作須保密,設備很先進
  廉署對案件調查有一套有效的運作機制。如決定對案件展開調查,調查工作會絕對保密。此外,廉署偵查設備也很先進,電話截聽、傳音器截聽、單向觀察鏡認人系統等現代科技手段在調查中得到廣泛運用。
  支持率98%,以廉署為榮
  自1997年到2001年,香港廉政公署每年平均接獲4000多宗投訴,其中約70%以上是署名舉報。根據民意調查,廉署獲98%的市民支持率,不少市民以加入廉署為榮。此外,香港利用傳媒、廣告、互聯網等方法,使大眾時刻關註貪污問題,共同建立良好的反貪氛圍。
  □專家分析
  1
  為何借鑒兩地反腐工作?
  反腐在規律經驗上共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認為,過去有部分幹部對香港和新加坡的反腐經驗不屑一顧,認為就是個城市地區,中國內地太大了,國情又不同,地區差異又大,認為他們的經驗根本解決不了我們的問題。
  其實不然,腐敗是人類共同的頑疾,人家成功了,背後有規律性的東西,深層次的東西很值得我們認真地去學習和研究。就像人群中的感冒,只要病毒類型是一樣的,不管是哪個國家的治療方法都是相通的。反腐敗工作也有內在的規律,經驗是共通的。
  2
  官員現在是否“不敢貪”?
  目前內地制度暫未做到
  任建明稱,現在只是說讓官員不敢像過去那麼囂張、猖獗地貪而已,應該說目前有了一個良好的開始。我們的制度建設還做不到讓官員徹底“不敢貪”。要形成強大的威懾力,我們的反腐敗機構也要學習、借鑒香港和新加坡的反腐機構,他們獨立、權威、廉潔、專業。
  目前我認為還是要以“不敢”為突破口,從制度體制機制上,實現“不敢”,因為如果單靠人的因素,是不可持續的。這個關口我們一旦越過,後面的工作會容易開展。
  3
  如何才能做到“不想貪”?
  系長期任務需激勵預防
  任建明認為,傳統觀念理解是僅僅靠思想覺悟,靠解決三觀問題,提升幹部思想境界,讓他們本身沒有欲望。實事求是地說,這樣的方式對大部分幹部來說是個長期的任務,很難短期內完成。我認為目前更主要是靠激勵性的預防制度。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更多的人會選擇廉潔。這方面我們是缺乏的。
  4
  應該從哪方面預防腐敗?
  砍灰色收入防買官賣官
  任建明稱,對於官員來說,在待遇方面,砍掉灰色收入,變成透明的貨幣化的工資部分,這部分工資在社會上有競爭力;另外一個就是官員的升遷上面,真正讓制度來決定,讓真正德才兼備的幹部通過自己的能力和實績得到提拔和晉升,而不是掌握在個別人的手裡。買官賣官的結果是能幹的人被淘汰了,會鑽營的人最後被選拔上來,占據了重要的職位,形成逆淘汰,次品驅逐良品。這樣幹部就不重視提高能力,乾好工作,而是把主要的精力用來發展關係、賄賂,沒有錢就用權力去腐敗去籌款。
  □相關新聞
  查腐敗案須向上級紀委彙報
  日前,中央紀委召開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分析存在困難和問題,研究部署下一步試點工作。中央紀委副書記、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組長趙洪祝指出,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這是查辦腐敗案件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改革和創新。
  趙洪祝指出,4月份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試點單位在黨委(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為下一步全面推開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
  趙洪祝強調,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有利於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落實,強化上級紀委的領導,做實紀委的監督權力,使紀委監督更有底氣、更有權威。各級紀委要及時主動處置問題線索、註意抓早抓小、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切實把監督責任落到實處。省一級紀委居於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既要接受中央紀委領導和指導,又要加強對下一級紀委查辦案件的領導和指導。各試點單位要再接再厲,繼續做好下一階段工作。試點的省紀委要向省委彙報,及時提出本省全面落實這項改革措施的意見,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地方反腐
  市紀委通報四起案件
  門頭溝區區長涉違紀違法被查
  昨天,北京市紀委通報4起案件,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收受巨額賄賂,經市紀委研究並報市委批准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日前,門頭溝區區長王洪鐘,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溫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丁鎮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裸官”遷回家屬再出境將嚴控
  關於“裸官”的治理工作受到各界關註,記者註意到,目前廣東省率先對“裸官”採取實際處理舉措。昨天,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省委組織部部長李玉妹做客中紀委網站在線訪談,交流了治理“裸官”的經驗。其中,對遷回來的“裸官”的配偶和子女,若再出境將從嚴控制。
  >>貪官特點
  境外設點方便權錢交易
  黃先耀介紹,經過分析“裸官”貪官案件的特點大體包括三個方面,即“不申報”“不移居”“境外受賄”。
  “不申報”即中央要求處級以上幹部每年都要申報,但基本上“裸官”中的貪官沒有一個是事先申報的。
  “不移居”主要是指隱蔽性強。配偶、子女辦了海外或港澳居民身份證,但人仍在內地工作、生活,很難發現。從2009年以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了22名“裸官貪官”。比較典型的是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他(20世紀)90年代就把他的愛人、孩子,甚至連他自己都辦了港澳的居民身份證,但一直都在廣東工作和生活,仍舊擔任重要領導職務,其間就大肆地貪腐。
  “境外受賄”的情況也比較普遍,因為在外面有了“點”,有的權錢交易就在境外完成。有的則在內地貪了錢後,通過地下錢莊轉移出去。
  >>治理裸官
  “先貪後裸”將從嚴查處
  “裸官的形成原因很複雜,不能一概而論。”黃先耀說,從近期清理和查處的案件來看,有的“裸官”不一定是貪官,但是“裸官”往往是貪官的一種前奏。
  黃先耀說,珠三角地區海外華僑很多,有的先輩早年移居海外,現在年老體弱,需要國內的後輩去繼承財產、贍養老人。配偶和子女出去了,領導幹部在國內工作,這應該是一種比較正常的情況,這種情況在廣東也有。但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先貪後裸”,這樣的官員貪了錢財以後,認為當“裸官”可以給他做護身符,就想方設法把配偶、孩子,甚至連他的財產都轉移到海外。這樣其配偶、子女走了以後,他在國內大肆地貪腐,對於這樣的貪官一定要從嚴查處。
  李玉妹說,今年年初,中央第八巡視組、中組部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組,通過巡視檢查發現,廣東“裸官”問題比較突出,廣東省委反應迅速、行動非常果斷,通過“拉網式”排查和三個多月的治理,先後調整崗位的“裸官”達866人,其中市廳級幹部9名,處級134名,科級以下723名。
  經過全面調查摸底,廣東共有“裸官”2190名,其中市廳級幹部22名,占1%;處級幹部301名,占13.7%;科級以下幹部1867名,占85.3%。
  李玉妹介紹,規定中要求,對“裸官”處理有兩條路供選擇。一是讓家屬從國外回來;如果不放棄回國,就要接受組織上對其工作職位的調整,兩者只能選其一。
  >>後續處理
  遷回家屬出境將受限制
  作為第一個開展“裸官”整治的省份,廣東省除調整了866幹部的崗位外,還有280多人的配偶、子女從國外遷回。李玉妹介紹,在後續管理上還需進一步加強。
  比如,對遷回來的“裸官”的配偶和子女,由於移居的那個國家或地區法律原因,無法註銷國籍或永久居住權。比如香港,沒法註銷他在香港的永久居住權。“像這樣的情況,他們的出入境怎麼管理。最近我們準備專門拿出一個《意見》來,從嚴控制。”李玉妹說。
  李玉妹還介紹說,當時有些幹部是為了規避計劃生育政策,把家屬放到香港和澳門,就可以多生一個。現在,配偶、子女都遷回來了,按說孩子在那裡生的,在這個情況下是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但是你回來了之後,老百姓就看到了,你是鑽了政策的空子了,你還是占了便宜的。針對這種情況,將來對這些幹部的使用要嚴格地進行限制。此外,還要嚴格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堅持對“裸官”的長期整治。
  黃先耀介紹,下一步廣東省將進一步完善預防腐敗信息系統,系統中會存入領導幹部及其家屬出入境的信息,以便及時發現不正常情況進行預警。同時,紀委、組織部將進一步加強跟公安、政法、金融部門合作,對一些幹部資產的不正常移動加強監管。此外,要發揮人民群眾和輿論對“裸官”的監督,鼓勵檢舉、揭發“裸官”、貪官。
  京華時報記者張然 孫乾  (原標題:透視香港及新加坡反腐廉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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